關于“GEC環保幣”傳銷騙局,反傳防騙快訊多次預警曝光,但還是有很多人執迷不悟,甚至還留言辱罵。早在2018年7月17日,四川省綿陽市公安局游仙區分局就破獲了一起“GEC環保幣”特大傳銷案,涉及人員高達數十萬人。

5月31日,四川省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外披露了該起特大網絡傳銷案的二審判決書。其中“GEC環保幣”發起人之一的黃某某在逃,張某遙獲刑5年。在逃的意思就是被警方通緝中。
原判認定:2017年2月以來,“世界環保創業基金會”非法組織在互聯網上建立了一個“GEC”平臺,該平臺鼓吹GEC是區塊鏈、去中心化的虛擬貨幣,以GEC幣只漲不跌為誘餌,組織線上、線下活動,大肆發展會員進行GEC幣投資。
會員經實名認證后加入組織,平臺即送一臺微型云礦機,微型云礦機在規定時間生產GEC幣之后即停止生產,需購買GEC幣重新激活,會員可以在網內購買微型、小型、大型云礦機產出GEC幣,平臺鼓勵發展人員獲得GEC幣獎勵,通過復投各型礦機產出GEC幣。該組織有明顯的上下級關系,根據直推人員的人數和持有礦機的算力值標準,分為會員、公會會長、創業大使、環保大使、國際大使共5個層級。
各層級以發展人數作為返利和晉升的依據,直推人員收益的5%直接獎勵給上線,賣家每次賣出GEC幣時,平臺都會扣除30%,扣除的GEC幣用于支持平臺運行和按一定的比例獎勵給公會會長及以上級別的人員。
GEC集團發起、組織者之一的黃某某(在逃)先后在海南??凇⒃颇消惤赓U房屋、購買設備作為客戶工作室,指定被告人王威負責工作室的全面工作,雇傭潘某、黃某、楊某等作為工作人員,冒充世界環?;饡邔雍停牵牛闷脚_客戶人員,利用平臺后臺為參與GEC環保創業幣的人員提供實名認證、問題解答、密碼修改、交易匹配、資金轉賬等服務,利用多個QQ號給出虛假信息蒙蔽參與者。
肖某、張某遙明知GEC平臺的運作機制系傳銷模式,仍積極在平臺內活動,發放平臺鏈接招募人員、宣傳平臺的虛假信息、鏈接網絡宣傳課堂,直接拉人頭參與,組建屬于自己的“愛情公寓”公會、“路遙公會”,公會又建立微信群,利用微信、QQ群,在群內傳播GEC平臺信息、宣傳發展模式、鼓吹GEC幣的增值前景,解決會員的各種問題。
截止案發時,肖某發展的會員229086人,張某遙發展的會員49049人。二人均已在傳銷活動中達到創業大使級別。肖某通過發展下線人員獲得GEC幣,部分變賣后,用于生活耗用并購買奔馳轎車一輛。
公安機關通過音頻公司的技術在場確認到2019年1月14日金色平臺共發展會員200余萬人。
原判認為:GEC平臺的領導者、組織者設計出來的GEC虛擬數字貨幣,其交易的合法性沒有取得認可,并對外宣稱只漲不跌,以極高的收益攬客,構建會員模式,核心是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人員的數量為依據計算或給付報酬的,牟取非法利益,其行為屬于傳銷行為。
肖某、張某遙在明知GEC貨幣沒有源代碼,明知國家全面禁止虛擬貨幣的平臺交易情況下,為牟取利益,拉人頭,推廣該傳銷活動,不遺余力的建立微信群、QQ群,在群里夸大宣傳投資GEC幣穩賺不賠,在微信朋友圈發布GEC的宣傳信息。二人為傳銷活動的實施和擴大起到了關鍵的作用。可以認定二人為傳銷活動的組織者。
原判認為,三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遂依照法律規定,分別判處五年到緩刑二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五萬元到三萬元不等。
宣判后,三被告人不服,分別提出上訴。其中,王某上訴稱GEC虛擬貨幣交易行為不是傳銷活動,自己僅系從事勞務性工作的人員,只是領取工資,沒有獲利,不是傳銷活動的組織者和領導者。
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證據和適用的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應予以維持。并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駁回三上訴人的上訴,維持原判。